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焦作市律师协会
表彰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行业发展方向,树立行业标杆典范,表扬律师行业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推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特开展焦作市律师协会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新时代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团结带领全省律师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使命,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理念,展现良好社会形象和精神风貌,积极引导本市律师行业科学发展、规范发展,为法治焦作建设、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以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奖项名称
(一)综合性奖项
1.优秀律师事务所(10家)
2.优秀律师(10名)
3.优秀青年律师(10名)
(二)专业性奖项
1.优秀工作委员会(3个)
2.优秀专业委员会(3个)
3.工作委员会先进个人(5名)
5.专业委员会先进个人(5名)
(三)专项性奖项
1.“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特别贡献奖(1名)
2.新入职律师司法所挂职锻炼突出贡献奖 (1名)
3.服务中心大局工作特别贡献奖(1名)
三、评选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业内外的监督。
四、评选机构
市律师协会负责成立表彰活动专项评选小组,成员由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协会秘书处和部分理事组成。
五、评选标准
(一)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在我市注册成立5年以上,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15人。
3.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律师事务所近5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且所内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5.律师事务所管理符合司法行政机关及行业管理规范的要求,且在规范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等方面表现突出,对行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6.积极参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的活动,积极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维护和提升行业形象中有突出贡献。
7.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工作,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积极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二)优秀律师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律师职责和义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2.具有8年以上(含8年)执业经历,且近5年年度执业考核结果均称职。
3.执业过程中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有较强的行业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行业各项活动,为行业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5.热心公益事业和关心行业发展,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投身志愿者活动和慈善事业。
6.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并认真完成有关部门和律师协会安排的工作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三)优秀青年律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律师职责和义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2.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年度执业考核结果均称职。
3.执业过程中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具有良好的执业形象和素质。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维护律师声誉,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有较强的行业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行业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能积极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行业工作作出积极贡献,在青年律师群体中表现突出,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四)优秀工作委员会
1.坚持党对工作委员会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委员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制定并按时完成本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3.根据工作委员会的分工,在提升会员律师的积极性,自律自强,自我管理,促进律师行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工作上作出突出贡献。
4.与律师协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建立工作联系,推动市级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5.积极配合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优秀专业委员会
1.坚持党对工作委员会工作的领导,确保专业委员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制定并按时完成本专业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3.对本专业领域的律师业务和社会热点法律问题开展理论研讨,组织举办会议及研讨学习活动,形成并公布研究成果。
4.重视培训工作,提出培训计划和建议,参与培训组织规划,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人才优势和委员的骨干作用。
5.积极配合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委员会先进个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律师职责和义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2.执业过程中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律协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
3. 积极主动完成工作委员会布置的各项任务,重视研究总结,积极推进工作委员会工作理念、方法、措施创新。
4. 工作作风务实,热爱工作委员会工作,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强,热心为广大律师服务。
(九)专业委员会先进个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律师职责和义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2.执业过程中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
4.积极参与委员会活动,认真履行委员义务,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和执业能力,在业务领域内有显著成绩。
(十)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律师
包括:(1)“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特别贡献奖;(2)新入职律师司法所挂职锻炼突出贡献奖;(3)服务中心大局工作特别贡献奖;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律师职责和义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2.执业期间未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行政处分、处罚,行业惩戒,无其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行为。
3.执业期间,始终积极参与律师行业建设,对律师行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
4.在服务中心大局工作、公共法律服务、“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挂职锻炼作等重大任务中能够挺身而出,作出积极贡献、表现突出者。
六、评选数额
本次活动共评出优秀律师事务所10家、优秀律师10名、优秀青年律师10名、优秀工作委员会3个、优秀专业委员会3个、
工作委员会先进个人5名、专业委员会先进个人5名、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律师3名。
七、评选程序
评选按照“申报、初评、审核、公示、评定、公告”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阶段(2024年1月12日前)。参评律师需依据评选标准和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应当严格按照评选材料目录的要求进行准备。优秀律所和优秀委员会评选由律师协会综合律师科意见提名推荐评选。
(二)初评、审核阶段(2024年1月17日前)。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评、审核。
(三)公示阶段(2024年1月22日前)。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四)评定、公告阶段(2024年1月24日前)。经公示无异议的,交评选小组最终评定颁发证书,通过协会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告。
报送材料要求: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律师协会邮箱。电子版内容应当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如未按规定要求上报材料的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
联 系 人: 张晶晶
联系电话: 0391-8368795
电子邮箱: jzslsxh@163.com
附件:表彰活动申报表
焦作市律师协会
2024年1月9日
附件:
2022-2023市律师协会表彰活动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照片/ 律所执业证 | |||
年 龄 | 政治面貌 | 电 话 | ||||
律所 | 申报奖项 | |||||
身份证号/律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年限 | |||||
符 合 评 选 条 件 | ||||||
先 进 事 迹 | ||||||
律 所 意 见 |
年 月 日 | |||||
协 会 意 见 |
年 月 日 |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焦作市律师协会表彰活动的方案(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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