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律师协会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便于广大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正确选聘律师,现公告如下:
一、我市律师事务所均由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我市律所的执业律师,皆持有河南省司法厅颁发的加盖“河南省司法厅”公章的律师执业证。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credit.acla.org.cn/)可查询我市所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信息。
二、当事人聘请律师时,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法律服务费。律师个人私自接受委托及收取法律服务费的行为,均属违规行为。
三、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是由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机构,其经营范围有严格限制,并非律师执业机构,不属于本会管理对象。律师不得在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执业,请社会公众在选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时,注意核查甄别。
四、如当事人与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发生法律服务纠纷的,请及时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避免利益受损。
焦作市律师协会
2023年11月20日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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